近日,天津市商务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召开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推动会。
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是我国贸易、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自2009年试点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办法、细则和意见,并逐步扩大了人民币的跨境使用规模和业务范围。天津作为试点城市,成立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办公室,天津市商务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海关、国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于2010年11月推荐并获批254家出口企业进行试点,先期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两年来,天津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1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531.2亿元,其中,出口15.9亿元,进口260.9亿元。今年上半年,本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达到775.8亿元,其中,出口35.5亿元,进口379.7亿元。天津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规模,无论是总体规模还是出口、进口单项,都呈现大幅增长态势。
通常,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可为外经贸企业带来多项利好:一是增加了结算币种,进一步规避汇率风险;二是收汇无需兑换,进一步减轻财务成本;三是简化退税手续,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四是方便企业贸易融资,进一步解决融资难题;五是出口收入可存放境外,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国家允许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有利于企业灵活运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