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作出反倾销初裁,缙云县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积极应诉,获得12.6%临时反倾销税率,为同类行业中最低。
2011年8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市商务局组织、指导我市涉案企业积极参与应诉,铝散热器出口大户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花重金聘请了国际知名律师组建专门团队积极应诉。
根据欧盟初裁公告,重点核查企业江苏无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反倾销临时税率分别为56.2%和12.6%;其他应诉企业反倾销临时税率为21.2%;非应诉企业反倾销临时税率为61.4%。
据了解,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中国铝散热器第二出口大户,2011年的产值达3.85亿元,占据了中国同行业出口欧盟市场份额的70%。
此次初裁结果意味着,在全国同类行业中,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出口欧盟市场的税率将是最低,较其他企业至少有近9个百分点的优势。因为高额的反倾销税率必然导致众多国内企业放弃欧盟市场,而12.6%的税率依然可以保证该公司出口盈利,可以说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将成为出口铝散热器至欧盟市场的唯一国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