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令服务贸易企业大大受益。记者昨天从市财税局获悉,进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企业服务贸易出口从原先免征营业税,改为增值税零税率免抵退税,对相关企业而言,在税负不变前提下却增加了进项抵扣,经营成本有效降低。今年以来,本市税务部门认真做好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工作,至6月11日已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退税总计1651万元。
调整完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去年底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多个文件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 “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针对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政策涉及的认定、申报、审核和审批等各环节,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前,本市服务企业开展的国际运输服务及离岸外包服务,按照原营业税相关规定均实行免税政策,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业务所含增值税,不得作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成本。而“营改增”后,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且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业务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按现行政策规定,本市从事上述零税率应税服务的企业可按照相关要求,携带规定的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认定手续;在正常开展相关零税率服务业务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并按规定审核无误后,将及时为申报企业办理退税。
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比较“营改增”改革前后的税收政策效应,服务企业在经营零税率应税服务时,由于相应外购业务的所含税款允许抵扣,将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