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加工外贸企业可申请内销“集中申报”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5-20 9:03:00 中山日报

导读:  中小外贸企业也可以申请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先放行后征税。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从5月11日起,海关同步扩大对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适用范围。

  中小外贸企业也可以申请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先放行后征税。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从5月11日起,海关同步扩大对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原来我市只有60家大型联网监管企业内销时可以享受到的海关监管便利政策,将进一步覆盖到全市2600余家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近日,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深入企业活动月”要求,中山海关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并积极部署做好六项工作全力服务中山经济发展。“今后,在省内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不再收取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我们一年可腾出资金超过1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中山国基电子有限公司关务部李燕菲对新政策的实施高兴不已。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中山海关近期积极部署做好六项工作全力服务中山经济发展,包括:优化监管服务,为企业物流通关提速;建立应急机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支持措施,为企业发展减负释压;加强合作帮扶,为企业给力加油;深化加工贸易管理,为企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维护守法便利,为企业营造良好通关、营商环境。  

本文关键词:中小加工外贸企业,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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