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19日在郑州启动,这标志着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海关总署副署长吕滨在启动仪式上说:“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和宁波5个城市,具有良好的经济和外贸基础,具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条件。”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
试点城市将通过先行先试,依托电子口岸建设机制和平台优势,实现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解决制约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优化通关监管模式,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
吕滨表示,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是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新型经济发展,推动海关改革创新的内在需要。通过试点城市的工作,总结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涉及的通关、结汇和退税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及标准规范,促进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