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高污染加工贸易不得进驻港区

www.jctrans.com 2011-9-21 9:17:00 广州日报

导读:在进出港区的货物的检查方式上,《办法》也做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尝试,如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只检疫不检验;再如对进出保税港区的危险货物,可以实行异地电子申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以适当减少开箱检查率。

  在进出港区的货物的检查方式上,《办法》也做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尝试,如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只检疫不检验;再如对进出保税港区的危险货物,可以实行异地电子申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以适当减少开箱检查率。

  此外,为了可持续发展,《办法》明确要求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设立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要求,不得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列入国家《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内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本文关键词:高耗能,高污染,加工贸易,驻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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