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随后中国商务部于16日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
“这个案件中,欧盟首次对中国使用反补贴,即便在没有承认我国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倾销已经足够,同时采取反补贴制裁,从程序上是要质疑的。”一位商务部人士告诉记者。
虽然两起案件涉及金额不大,但无疑对双边贸易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
5月17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例行发布会上对记者表示,“中国和欧盟的经贸关系密切,在全球贸易中占到10%左右这样的比重,所以中欧之间存在贸易方面的法律纠纷并不奇怪,甚至可能会在部分品种方面表现为持续的常态,但整体的比例很低,大概在1%-3%。”
姚坚还强调,这两个案子都有反垄断、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时间要求,与贸易战无关。在采取相应措施的时候,商务部以谨慎的态度进行了调查,给予欧盟企业和中国企业、行业协会充分的时间进行研究和评论。
“欧洲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是实现更快增长,只有持续的经济增长才能创造更多就业、保障福利社会。”一位从事欧洲贸易诉讼的律师告诉记者。
在这样的背景下,代表欧盟贸易政策强势转型的政策文件,《贸易、增长与世界事务》于去年年底出台。
这份描绘欧盟未来5年贸易政策蓝图的政策性文件,主张采取更加强硬的策略为欧盟企业打开外部市场。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处长程永如认为,这份贸易政策文件虽然承认降低关税依然重要,但是已经不是国际贸易的最大障碍,欧盟更注重为其企业打开国际服务、投资和政府采购的市场准入,寻求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原材料与能源供应,并克服规制和监管障碍。
“中国不仅是欧盟低价消费品的重要来源,还是欧盟制造业的重要供应商,更是发展迅速的出口市场,欧洲国家以后会关注我国的补贴政策、市场准入,今后这方面的案件值得关注。”商务部人士告诉记者。
显然,欧盟现在的战略重点,是对世界上最大、增长最快的经济体获得更有利的准入条件。同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也将被取消。
今年5月10日,由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改革对发展中国家进口的优惠政策——普惠制,将目前享受欧盟进口优惠的176个国家和地区减至约80个,中国、巴西、印度等国赫然在列。
所谓“普惠制”,是指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虽然欧盟方面声称,取消对新兴经济体的贸易优惠是为了使最不发达国家真正享受贸易优惠,但依然被理解为欧洲国家在遭遇金融危机后,与新兴经济体开展竞争的明确信号。
“普惠制”从1971年开始实施,每10年调整一次,下次调整应在2015年。
据悉,这份建议已经提交给欧洲议会和成员国审批,如果通过,新规定将从2014年生效。
新兴经济体所代表的世界贸易份额不断提升,欧盟需要重新考虑贸易伙伴的发展水平。
据商务部研究院欧洲研究部专家姚铃介绍,从1996年开始,欧盟三次减少中国受惠产品,由于出口欧盟的大多是工业制成品,目前占出口欧洲90%以上的产品已经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即使欧盟完全取消对中国进口产品的优惠,对中欧之间的整体贸易影响并不大。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是“普惠制”的受益者,但随着中国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国对欧出口的大部分产品都没有享受“普惠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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