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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递增15%,申请条件放宽

www.jctrans.com 2010-9-26 13:55:00 息旺资讯

导读:商务部于9月17日颁布2010年第57号公告,公布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其中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环比增加211万吨或15%,并且申请的调价也部分放松。

  商务部于9月17日颁布2010年第57号公告,公布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其中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环比增加211万吨或15%,并且申请的调价也部分放松。

  根据该公告,各地申请企业须按本公告要求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申请材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并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并由商会承担部分审核工作。

  据商会一人士表示,2011年的申请条件相比2010年有所放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企业提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材料,仅涉及海关和税务,不再需要外汇证明。

  第二,申请企业提供拥有不低于1万吨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于边疆陆运企业)等的产权证明文件的要求放宽了,不再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种。

  第三,自行进口的企业业绩,一切以海关统计为准,不再需要提供报关单。

  “申请条件放宽,主要还是因为商务部看到2010年中国燃料油进口整体行情不好,鼓励企业2011年多拿资源回国,”上述人士进一步补充。

  但亦有分析人士指出,导致目前国内燃料油进口整体行情低迷很大的原因在于高达812元/吨的消费税,而单靠商务部扩大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放宽申请条件,欲扭转局势,则显得杯水车薪。

本文关键词: 2011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递增,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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