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关税同盟海关条约生效,三国关税同盟开始运行。俄罗斯海关总署驻华代表托普尔科夫昨日表示,关税同盟的建立,将极大地加强与中国的经贸合作。相关专家指出,这一关税同盟使我国对哈萨克斯坦出口的大宗商品税率上调,会对我国出口造成冲击,但消费电子类产品税率下调,相关企业迎来扩大出口机遇。
目前,我国是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基于俄白哈均不是世贸组织成员,三国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距国际规范还有一定距离的现实,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研究部研究员刘华芹认为,关税同盟的建立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从短期来看,不看好给我国带来利益这一趋势”。
刘华芹举例说,哈萨克斯坦一直从我国进口中低档汽车,三国关税同盟建立后,哈萨克斯坦很可能改为进口俄罗斯汽车,对我国相关企业的冲击不容忽视。
她进一步解释,三国《关税同盟海关法典》基本以俄罗斯现行《海关法典》为蓝本,92%的贸易商品采用了俄罗斯现行商品的进口税率。关税同盟建立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进口商品税率变化不大,但哈萨克斯坦上调了5044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平均税率水平由6.2%提高至10.6%,涉及我国对该国出口的大宗商品,包括纺织服装类、轻工和部分机电产品等,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我国企业的出口。
“我国需要及时观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三国共同下调了消费类电子商品的进口税率,特别是小型家电的进口税率,为我国扩大该类商品的出口提供了新机遇。”刘华芹建议,我国企业要密切跟踪具体税号税种的变化,增加出口该同盟降税的产品,减少增税产品的出口,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