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市和安徽省检验检疫部门在上海签署合作备忘录,探索内地口岸高效联合执法机制,发挥联动把关服务优势,力促对外贸易便利化。
安徽省每年有56%的进出口货物从上海口岸进出境,今后,这些货物将享受到更加优惠、便利的服务。根据合作协议,沪皖两地检验检疫部门将建立和完善进境货物“口岸报检、目的地检验”、出口货物“产地检验、口岸验放”的业务协作机制。调往安徽的进境货物,在上海口岸完成检疫后,由安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出口货物在上海口岸验放过程中,可凭安徽检验检疫部门签署的“工作联系单”,对符合放行条件的货物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出口货物及时放行,并对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免予口岸查验,有效提高口岸验放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及进出口企业,建立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监管模式,在信息共享、联合把关的基础上,实现对进出口货物“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