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发布了2010/153/EU委员会决议,将富马酸二甲酯禁令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1年3月15日。
富马酸二甲酯具有很强的杀菌效果,能抑制30多种常见的细菌、酵母菌及霉菌,被广泛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竹木制品等的杀菌及防霉处理,但如果超量使用富马酸二甲酯,可能引起消费者皮肤过敏、皮疹或灼伤疼痛。自2009年欧盟发布该禁令至今,我国鞋类和玩具产品因含有该物质曾被通报召回。该禁令有效期的延长,将对出口贸易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出口的产品中,可能含有该类防霉剂的主要产品有鞋类、服装和家具产品。如果这些产品防霉剂中含富马酸二甲酯产品且超标,将会引起整批产品退货或召回,企业将遭受损失。为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不能放松对防霉剂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监控,在与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应将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纳入合同监控范围,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富马酸二甲酯的相关证明;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干燥剂、防霉剂应送样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该禁令要求;改用环保的干燥剂和防霉剂或者采用更好的物理防霉方法,如使用环保的防霉纸、防霉袋来对抗微生物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