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力拓集团前澳大利亚籍员工胡士泰决定不提出上诉,此外“力拓案”的其他三名被告刘才魁、葛民强、王勇均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外电报道,胡士泰的律师施克强表示,他在周四与胡士泰及其家人进行了会面,经过对诉讼正反两方面的后果进行分析后,胡士泰最终决定不提出上诉。
澳大利亚外交部8日表示,尊重胡士泰不提出上诉的决定,同时该部门将继续为胡士泰提供一切领事协助。
刘才魁、葛民强以及王勇的律师均表示已提出上诉。
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力拓案”的一审结果。法院认定四名被告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其中,法庭认定胡士泰受贿646.24万元,判其有期徒刑7年;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法庭认定王勇受贿7514.543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法庭认定葛民强受贿694.53万元,实际获得247.4万元,判有期徒刑5年;法庭认定其“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法庭认定刘才魁受贿378.62万元,判有期徒刑5年,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表示由于四被告的行为,损害了中国钢铁行业的竞争力,导致2009年铁矿石谈判终止,仅首钢和莱钢的损失即达10.18亿人民币,利息1170.3万元。
力拓集团在宣判当天即表示法庭出示的证据“无庸置疑”地显示,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收受了贿赂,这“显然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力拓的行为准则。并决定解雇这四名员工。而力拓集团总裁、首席执行官艾博年在3月底曾在北京称“尊重中国法律程序对此作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