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下放并赋予了许多先行先试的惠台政策措施,在便利措施方面有重大突破。汕头检验检疫局呼吁我市相关企业抓住机会,积极拓展对台小额贸易。
据了解,该办法出台后,对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水产品养殖场不再强制规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有利于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的作用。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台小额贸易商品、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及对台小额贸易指定口岸、船舶停靠点、商品仓库、市场等场所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据介绍,我市近期对台贸易火爆,今年一季度,经汕头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出口到台湾地区的货物为334批87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