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顺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起,进入香港地区的家用电气产品,除必须符合适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安全标准或其他等同的国际标准(例如欧洲安全标准)的最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电磁场国际安全标准。
据介绍,香港机电工程署规定,家用电气产品适用的电磁场安全标准为EN62233或EN50366或IEC62233,执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据了解,凡出口中国香港的家电产品,须提供该系列产品的具有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电磁场辐射相关合格测试报告。
按香港机电工程署规定,对于2011年之前已出口到中国香港但未附电磁场安全标准证书的家电产品,出口企业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向香港机电工程署提供出口产品存货资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