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广州奇星药业国际贸易部部长袁科伦亦认为这对企业是一种制约,因为修订了相关规定肯定提高了进入门槛,企业要进去就必须取得相关认证和许可。
但从长远来看,这实际上是一个利好消息。郭治昕认为,欧盟针对草本药品GMP标准的提高,可以促进国内企业更加注重GMP认证,促进产业升级,使行业更加规范。“因为目前我国的出口都是以保健食品的身份,门槛较低,如果按照这个规范去改造提升,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从长远来看,明确了这些要求可以促进行业更加规范,提高企业各方面的质量和竞争力。而且企业的认证和建厂会更加清晰,有更明确的方向和方法,对企业也是一种机会。我们对出口也非常重视,也准备在欧盟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目前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在和英国的企业合作。”袁科伦告诉记者。
大限将至仍无企业问津
而对于中药出口来说,距离欧盟的另一个重要法规《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的2011年大限已经不远,但是国内目前仍然没有一个中成药以药品身份进入欧盟市场。医保商会副会长刘张林认为这才是目前制约中药出口欧盟市场最大的问题所在。
2004年3月31日,欧盟通过了《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DIRECTIVE2004/24/EC),首次承认了中药的“药品地位”,对于目前已经在欧盟市场上以“膳食补充剂”身份销售的草药产品,允许再销售7年,并在此期间允许采用传统草药简化申请的途径来获取“药品”的合法地位。但这同时也意味着2011年4月后,中药以食品等形式出口欧盟的历史可能将一去不复返。
刘张林告诉记者,现在过渡期只剩下2年3个月,但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中成药以药品身份进入欧洲市场,至今仍无一个中成药企业申请欧盟的植物药注册。
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按照《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规定,传统草药“在申请日之前至少已有30年的药用历史,其中包括在欧共体内至少已有15年的使用历史”这项条件,国内绝大多数以非药品身份在欧洲销售的中药产品达不到此要求。
而在2008年,中药出口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在我国具有优势的东南亚市场,韩国2007年相继提高药材出口检测标准,对2008年的药材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刘张林透露说,目前仍然有10多种药材不符合韩国的药材检测标准,对不少企业来说直接造成了这些品种出口韩国中断。
郭治昕认为,走中药国际化道路不是简单的将产品出口到什么国家,而是要与国际接轨,行业的各项质量和产品的安全性要达到国际要求。“由于欧盟与美国的情况有异,在欧盟,要进行临床就必须要进行GMP认证,难度比较大,我们本来准备在欧盟做认证,但是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目前我们正在准备建新厂,更新设备和厂房,以新厂去做美国注册。通过在美国注册,再争取通过欧盟、日本等国的互认协议,这样可以取得多方的同时认可,总成本较低,这也是企业进入欧盟一个比较好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