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亟须保护(附图)
www.jctrans.com 2008-8-4 9:10:00 中山日报
2.9万件商标仅69件经海关核准备案知名企业屡屡“无意识”侵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记者付希华摄 核心提示 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入人心,中山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注册商标、申请发明专利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更多的企业也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和侵权者对簿公堂。但是,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则显得比较淡薄。由于缺乏对相关法规的深入了解,不少企业最后不得不被海外企业诉诸法律,或者自己的商标遭抢注,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 现状一 大企业屡屡“无意识”侵权 中山是“中国品牌经济城市”,但在进出口贸易中,企业对品牌保护的现状令人担忧。据统计,目前中山市企业注册商标逾2.9万件,其中国家驰名商标12件,广东著名商标141件,但经海关总署核准备案商标只有69件,仅占全部注册商标的0.24%。这也就意味着许多国内知名的品牌企业忽视了其在海外市场上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而给了一些抢注者可趁之机。 记者在海关总署网站的知识产权备案查询系统上查询发现,经过海关总署核准备案的商标中,多来自中山比较有实力的企业,比如大洋电机、力高电器、泰星锁业、华艺照明等公司。但中山海关办公室法制科科长陈涛告诉记者,有这种意识的企业仍在少数。一些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对有关产品的知识产权缺乏深入了解,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和保护意识不强,一方面由于创新能力低下,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自主品牌竞争力不足,企业为求生存,只能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或商标;另一方面,企业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签订加工贸易合同时,没有审查委托人是否拥有所委托使用的知识产权,往往造成无意识侵权。 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就在“不经意中”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比如,我市一家知名的电器生产企业在被中山海关查获生产侵权物品时,这家企业竟然表示对此毫不知情。原来,这批产品为贴牌生产,当这家企业接到订单时,根本没有审查对方是否拥有使用这一品牌的授权书,造成侵权,结果在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坚持下,不得不将货物销毁,损失巨大。“这些企业只顾拿到订单埋头生产,对于产品是否侵权、自己是否获得授权准予生产并不关心,因此,在出口货物中‘CK’、‘SUNY-O’等假名牌层出不穷。” 海关数据显示,2008年该关查获涉嫌侵权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07年中山海关共查获涉嫌侵权案件78宗,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物品713万余件,涉及案值人民币1450多万元。2008年仅上半年,该关就查获涉嫌侵权案件70宗,扣留嫌疑货物、物品35万余件,涉及案值人民币1300多万元。 “利益是企业考虑的主要因素,但企业往往专注于短期利益,侵权后浑然不知。”陈涛对这种状况表示担忧。 现状二 企业打击海外侵权有些“手软” 一方面是未获得授权就生产出侵权产品,一方面又因为自己的品牌没有在海关备案或者在国外注册,而被人侵犯。陈涛表示,经过这些年的宣传,国内企业在国内的维权意识很强,但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却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几年,我国的商标在国外被人侵犯的案例并不少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