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但成效惠及世界。“一带一路”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践行开放、包容、平等、互利的务实行动,成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新引擎,成为打开包容性经济全球化新局面的新钥匙。2013年以来,以“五通”为主要内容的“一带一路”建设,之所以能够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积极参与,就在于其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为世界经济走出阴霾带来新希望。
“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但成效惠及世界。“一带一路”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践行开放、包容、平等、互利的务实行动,成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新引擎,成为打开包容性经济全球化新局面的新钥匙。
“一带一路”不断引领经济全球化
2013年以来,以“五通”为主要内容的“一带一路”建设,之所以能够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积极参与,就在于其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为世界经济走出阴霾带来新希望。
推动全球经济再平衡。“一带一路”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例如,推动我国优势产能和高端装备制造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需求形成互补,不仅有利于提高有效供给满足消费需求,还能带动欠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将有力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从而实现发展再平衡。
重塑全球经济治理制度。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作用在减弱,而中国发起设立的亚投行、丝路基金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使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全球经济治理中来。随着G20、金砖机制、上合组织、亚投行、丝路基金、新开发银行等新型国际机制和制度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是对现有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补充与完善,增强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更为重塑全球经济治理新格局注入动力。有分析认为,“一带一路”计划不仅是一个宏大的经济计划,它还是全球关系与治理的一个典范,中国正引导全人类建设一个统一、和谐与繁荣的世界。
重构全球价值链。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制造业迈向中高端,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正加快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转移,使处于工业化初期的欠发达国家有机会搭上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列车,参与到世界经济分工中来,提高工业化水平。以纺织业为例,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我国纺织业正加快向孟加拉国、塔吉克斯坦等国转移。孟加拉国已发展成为仅次于我国的全球第二大服装出口国。
“一带一路”承载经济全球化三大任务
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依托,以产能合作和服务贸易为重点,以建立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为目标,这既是“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一带一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任务。
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依托。2014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上指出,“今天,我们要建设的互联互通,不仅是修路架桥,不光是平面化和单线条的联通,而更应该是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重要保障,其本身也会带来大量的自由贸易和投资需求,需要积极探索实行基础设施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沿线铁路、公路、油气管道、电网、信息网等关键基础设施的“无缝衔接”;推进通关便利化,尽快实现大通道、大通关,为推进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创造条件。
以产能合作和服务贸易为重点。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产能合作和金融合作已经展开。但总的看,以金融业为重点的服务业企业滞后于实体企业“走出去”步伐,也滞后于产能合作的实际需求。在当前我国产能过剩、企业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尤其应该注重同时推动工程承包、研发设计、相关咨询、第三方认证、金融、保险、物流、采购企业“走出去”,把产能合作与服务贸易“两结合”作为推动我国走向服务贸易强国的重要途径。
以建立自由贸易区网络为目标。一要以自由贸易区网络安排保障“一带一路”稳定性。未来“一带一路”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干扰因素将明显增多。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制度安排可以保障“一带一路”的稳定性,而多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就是基本的制度安排。同时,通过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巩固我国与周边及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使“一带一路”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二要以自由贸易区网络安排防范风险。“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风险将明显增多,不确定性增强。一方面,要加强风险研判,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自由贸易区网络,通过这一制度安排来有效规避风险,以不变应万变,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三要以自由贸易区网络赢得国内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加快建立跨国、跨区域自由贸易区网络,探索对外开放新的路径和模式,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赢得主动,有利于拓展经济转型空间,有利于创造更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利于在新一轮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发达经济体,也有发展中经济体,很难用一个标准、一个规则、一个模式来建立自由贸易区网络,必须依据开放、包容、共享、均衡的目标要求,打造多层次、多类型、灵活多样的双边、多边、区域性、全球性自由贸易区,或实施多种形式的自由贸易政策,以点连线、以线带面,重点突破,务实推进,逐步形成“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
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多边自由贸易区。建立上合组织自由贸易区。尽快确立上合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目标,显著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在欧亚大陆次区域内形成统一市场。加快制度与机制对接,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进贸易投资、市场准入、海关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与机制对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推进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进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与海合会的经济结构多元化战略对接,相互借力,推动经济结构加快优化调整,带动中国与海合会经济合作。以开展能源项下的自由贸易为重点,打造能源经济共同体。推动能源价值链合作,推动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贸易、行业标准对接。加强可再生能源和绿色能源开发和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加快建立中国—海合会石油战略储备机制,建立能源安全合作基金等。
把中国—中东欧合作(“16+1”)发展为多边自由贸易区网络。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16+1”合作机制的有效对接;加强在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信、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水平。探索实行产能项下和装备制造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安排。合作建设自由工业港区和自由经济区。
推进“一带一路”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推进已取得实质性谈判成果的双边自贸区进程,加快中国—斯里兰卡、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进程。升级已有的双边自由贸易区,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新西兰、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智利、中国—秘鲁等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启动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自贸区谈判。加快与巴西、墨西哥等拉美国家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推动中国与以色列自由贸易区谈判,争取尽快达成中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启动中国与尼泊尔、孟加拉等南亚国家自贸区进程,加快构建中尼、中孟自由贸易区。
实行“一带一路”的自由贸易政策
“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与灵活多样的自由贸易政策安排相结合,是务实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重要选项。
以设施联通为目标推进基础设施项下自由贸易。依托中巴经济走廊,逐步将瓜达尔港打造成以能源资源储备加工为重点的自由贸易区;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加快推进中国与俄、蒙毗邻地区跨境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推进中俄、中蒙贸易投资便利化制度安排,推进以能源矿产电力等产业为重点的中蒙、中俄跨境自由贸易示范区建设;依托中印缅经济走廊,提速国家大通道建设,打造沿边自由贸易区;依托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加快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实行自由工业港区发展模式为目标,积极开展能源项下自由贸易。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内容,实行基础设施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获享关税优惠,带动我国机械、装备、零部件等相关产品出口以及金融保险、研发设计、科技咨询、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服务产品出口。
以产能合作为重点推进能源项下自由贸易。与沿线能源生产国签订双边、多边能源自由贸易与产业合作协议。优先保障合作伙伴的石油供给,共同建立能源价格风险管理机制,共同建设石油合作战略储备基地,共同研究建立能源产业基金等,稳步推进能源项下的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通道节点城市,建设具有自贸区性质的能源加工园区、能源保税港区、新能源产业园区、能源跨境经济合作区、以能源为重点的工业港区等,对能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安排进行先行先试,打造区域能源贸易中心、能源共同储备基地、能源合作创新中心等。
以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为目标推进制造业项下自由贸易。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制造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引导制造业向周边和沿线发展中国家转移,打造由我国主导的区域价值链,实现产业链的整体升级。利用我国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积极参与境外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工业港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在合作区内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实现中国制造的全球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全球化。
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业项下自由贸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以教育、健康、医疗、旅游、文化、金融、免税购物、会展为重点的服务业项下的自由贸易试点。参照发达国家和国际上高水平自贸区的服务开放模式和标准,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服务业开放;通过放宽准入门槛和经营范围限制、拓展开放领域等,吸引境外服务业投资者进入国内市场,有效促进服务业竞争、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一带一路”多种形式经济合作圈
“一带一路”倡议重在推动沿线各国在基础设施、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多个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为提振区域经济和世界经济注入新的动力。为此,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圈,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安排进行先行先试,打造区域贸易中心。
打造能源经济合作圈。在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通道节点城市,建设具有自贸区性质的能源加工园区、能源保税港区、新能源产业园区、能源跨境经济合作区、以能源为重点的工业港区等。对能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安排进行先行先试,打造区域能源贸易中心、能源共同储备基地、能源合作创新中心等。共建中国—沙特—伊朗能源经济合作圈。构建“一带一路”能源治理新机制,深化能源双边多边合作,形成互利共赢的能源合作规则,促进公平可持续的区域和全球能源治理格局,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在全球能源定价中的话语权。
建立旅游经济合作圈。以旅游经济合作圈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借助“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促进区域内旅游交通设施便利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共同打造边境、跨境、境外旅游合作区;在我国“一带一路”地区沿线旅游枢纽城市和港口城市,建设一批丝路国际旅游港。积极与周边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旅游项下的自由贸易,建立旅游产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体制机制安排。在“一带一路”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完善旅游签证政策,逐步实施落地免签、过境免签和旅游免签等便利化措施和政策,推行无障碍旅游,提高沿线国家旅游签证便利化水平。
建立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圈。加快建设以欧盟、东盟等为重点合作对象的健康医疗服务自贸园区。逐步对外资开放医疗服务业,吸引国际医疗服务机构、国际商业医疗保险机构进驻,推动我国医疗健康服务产业经济的升级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协同发展。通过建立健康产业基金、健康科技园区、健康服务业合作示范基地等合作平台,形成“资金、政府、科研”的合作体系,打造一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化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医疗产业优势,与多国开展业务合作、推广中医文化,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拓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