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于6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结合药品价格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重点查处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等行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医药行业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对于维护我区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