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格拉斯·诺斯于11月23日在密歇根的家中去世,享年95岁。
诺斯可能是中国经济学人最为熟悉的西方经济学大师之一。一是因为诺斯的几乎所有重要的著作在中国都有中译本,二是他的理论,无论是产权理论还是制度变迁理论本身,对中国经济现实和改革都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新经济史理论的奠基人和开拓者,诺斯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是解释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将新古典经济学中作为外生变量的制度看做内生变量,特别是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作为经济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变量,极大地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主要代表作有《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等。
长期以来,大多数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基本上都一致认为技术变革是近代西方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原因,理论界也一直把近代的产业革命看作欧洲经济增长的原点。诺斯用制度变迁理论解释“穷国为什么穷,富国为什么富”这个古今中外长盛不衰的话题。他在《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中认为,虽然1600-1850年间海洋运输技术没有多大的发展,但由于对海盗行贿,或者提供护航服务,海洋运输变得安全可靠,从而使得船运制度和市场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诺斯因此认为,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形下,通过制度创新或变迁也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1973年,诺斯与罗伯特·托马斯合著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种新经济史》出版,这是他的制度变迁理论形成完整体系的里程碑著作。在这部著作中,诺斯指出,市场是一种经济制度安排。西方世界之所以能够崛起,就在于它发展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这种安排确立了财产所有权,把个人的经济努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的活动。按照这个逻辑,英国之所以爆发工业革命,就有了制度的必然性。早在工业革命爆发之前,英国无论在现代财政制度、产权制度、专利制度还是金融制度层面都已经为“工业革命”的爆发扫除着种种的障碍。无论是1215年限制王权的《大宪章》,还是1624年出现的人类最早的专利制度,包括1694年全球第一个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和1773年成立的伦敦证券交易所。这些保护技术产权,并且能够为技术的发展提供金融环境的制度都出现在英国。
诺斯认为,社会需要技术进步是一回事,人们是否愿意投身于技术创新以及由此决定的技术进步率是否加速则是另一回事。诺斯异常鲜明地提出了自己对经济增长的见解,这就是:“除非现行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即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而他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才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在笔者看来,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不仅可用于解释“西方世界的兴起”,更可以解释中国过去30多年的崛起和经济奇迹。按照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过去30多年中国的高增长无疑是因为制度变迁导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出现,从联产承包,到自发成长起来的乡镇企业,从公司制度的引进到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建立,以及在金融、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变迁,都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
当然,对于下一步致力于实现创新驱动,努力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而言,诺斯的理论更具有指导意义。按照诺斯的解释,技术创新能否推动经济增长,关键在于制度。这可谓点到了中国创新方面最大的软肋。比如,在体制机制上,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鼓励创新的环境;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还比较薄弱,在文化上还缺乏对创新者的包容,在教育上,目前的教育体系和成为创新者有很多背道而驰之处,在金融制度上,金融还无法为创新提供真正的支持。
这也意味着,下一个五年,中国成为创新经济体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创新构建起真正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架构,这是诺斯的告诫,也是最正确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