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广东省启动电力直接交易扩大试点以来,初步搭建了交易制度框架,交易规则执行有序,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参与踊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力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的工作安排,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与广东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深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广东省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工作。
自2013年广东省启动电力直接交易扩大试点以来,初步搭建了交易制度框架,交易规则执行有序,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参与踊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试点工作中也暴露出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与准入用户需求不匹配、交易机构和信息化的交易平台缺失等问题。为此,南方能监局联合有关部门总结扩大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深化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广东电力直接交易深化试点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公平开放、规则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直接交易市场机制。深化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不断扩大交易电量规模。2014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150亿千瓦时,达到上一年省内发电量的4%;2015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227亿千瓦时,达到上一年省内发电量的6%;2016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约306亿千瓦时,达到上一年省内发电量的8%。
二是组建电力交易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广东电网公司在2014年9月底前组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承担电力市场交易管理职能并接受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管。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2015年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三是逐步开放用户购电权。根据直接交易规模,逐年降低用户年用电量的准入门槛,适时纳入商业电力大用户,保持市场的适度竞争活力。
广东省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工作将为其他地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起到引导和探索作用,国家能源局将密切跟踪指导,并适时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