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布斯杂志每年评选出的、占了全球经济总量一半以上的“全球最大2000家上市公司”榜单中,国有企业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2010—2011财政年度,在2000家全球最大的上市公司中,有204家是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来自37个国家:其中,中国排名第一(有70家),其次是印度(30家),俄罗斯(9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9家),马来西亚(8家),OECD国家共有41家。这204家国有企业分布在35个行业,其总的销售额达到3.6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最大2000家上市公司销售额的10%。
OECD国家的国有企业现状
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3月中旬,OECD公司治理部门对OECD成员国的政府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成员国2008和2009年的国有企业状况,在34个OECD成员国中有27个国家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数据。以下是该项调查的两点主要结论。
(一)尽管近几十年来OECD国家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股份不断降低,但国有企业及类似的实体在很多国家的经济中仍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1.国有企业仍在OECD国家中占有重要地位
国有企业的数量、资产及其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较高。据估算,截至2009年,在OECD国家,政府持有超过50%股权的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就业人数超过600万人,所有这些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接近2万亿美元。另外,在一些OECD国家,政府在一些上市公司中虽然只持有少数股份但已足以实施有效的控制,这类国有参股企业的就业人数超过300万人,资产价值接近1万亿美元。总体来看,在OECD国家,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的总就业人数超过900万人,资产价值接近3万亿美元。
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处用国有部门的资产价值与GDP之比作为衡量国有企业在其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按照该衡量标准,墨西哥国有企业资产价值与GDP之比超过100%,在上报数据的国家中排名第一,这主要是因为墨西哥国有的石油天然气公司PEMEX过于庞大。一些国家国有企业资产价值占GDP之比处于20%—30%之间,主要是北欧国家和转型国家:捷克、芬兰、波兰和挪威,以色列也属此列。据OECD估算,就所有上报数据的OECD国家(27国)的国有企业平均资产价值而言,与上述国家GDP的比值在15%左右。
国有企业在就业方面的作用也较为显著。比例最高的是挪威,国有企业就业占整体就业超过9%,超过3%的国家包括转型国家,如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波兰和其他一些OECD国家,如芬兰、葡萄牙、法国和瑞典。事实上,如果将国有参股企业考虑进去,芬兰和法国的国有企业就业比重将更为显著,因为这两个国家都有很多政府占有少数股权但重要的大型上市公司。
2.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比例超过50%)的状况
截至2009年年底,有数据的28个OECD国家共有2085家国有股份超过50%的国有企业(即国有绝对控股企业),雇员超过430万人,资产价值超过1.4万亿美元。如果算上没有上报数据的一些国家,OECD估计整个OECD区域内国有股份超过50%的国有企业雇员超过600万人,资产估值接近1.9万亿美元。从资产价值和就业人数来看,OECD这28个国家中大约一半的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股比重大于50%)是非上市公司,但都是公司制企业。剩下的国企雇员在上市公司和法定公司中约各占一半。
在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资产规模方面,上报数据的27个OECD国家中,国有部门规模最大的是韩国,大多是政府100%持股的非上市公司,资产价值约有1776亿美元(如果法国的法定机构有估值的话,法国的国有部门资产价值肯定超过韩国);其次是挪威,国有部门资产价值有131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是几家高市值的上市公司。此外,意大利的国有部门资产价值也超过1000亿美元,2009年为1050亿美元。
在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就业方面,由于缺乏美国的数据,在剩下的OECD国家中,法国的国有企业雇员数最多,超过80万人,比排名第二的英国37.8万人多一倍以上,第三是意大利,为28.9万人。其中,法国的国有企业就业中约50万人分布在交通运输领域。
3.国有参股企业(股份比例为10%—50%)的状况
除国有股比重超过50%的国有上市企业之外,很多国家政府在上市公司中持有重要的少数股权(即至少有10%的普通股或者同等投票权),这些公司可称为部分国有企业(中文相近的概念应为“国有参股企业”,但国有股比重至少在10%以上)。截至2009年年底,在有数据的28个国家中,这样的上市国有参股企业有54家,就业人员总计260万,资产规模达到7671亿美元。
各国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这样的少数国有股权的原因各异,有的是因为私有化进程尚未完成,有的是为了防止公司被全盘接管。政府持有少数股权,并与其他投资者达成股东协议,使国家在决策领域仍然保有重要影响和优先权,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在北欧地区有一种特定的安排,有几个上市公司,它们的小股东中有一些国家政府,如果这些国家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投票时,将能够控制公司。
有一些较大的欧洲国家在上市的国有参股企业组合方面较为突出。2009年,法国9个这类公司(包括法国航空、欧洲宇航、法国电信、雷诺汽车)雇员约有92.5万人,市值约为2440亿美元。德国3家国有参股企业有72.7万雇员。意大利的国有参股企业有22.4万雇员,市值超过1560亿美元。如果考虑到与国家整体经济规模的比例,芬兰最为典型。芬兰人口只是法国或意大利的十分之一,就有9家上市的国有参股企业,雇员有13.1万人,市值为706亿美元。此外,日本政府仍然在其电信巨人NTT中持有1/3的股权。
(二)在国有经济布局方面,经历了几十年的私有化进程之后,OECD国家保留至今的国有企业有着较强的行业集中性,以资产价值来衡量,一半的国企集中于公用事业行业(如交通、发电和能源),约四分之一的国企集中于金融行业。换言之,OECD的国有企业不仅仅保持重要位置,而且还日益集中于少数具有重要战略性的行业。
总体而言,在最近的几十年间,OECD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越来越集中于公用事业部门。第二大领域是金融行业,以资产价值衡量占24%。自1990年代以来,虽然国有银行通过上市已经开展了最为活跃的私有化过程,但现存的金融领域的国有企业大多数并不是在股票市场上市的银行,而是政府控制力很强的保险、养老金和特殊的金融机构。以资产价值衡量,意大利和瑞典政府持有这样的国有金融机构较多。
至于其他行业,初级产业比重较高,约占5%,因为有一些大的北欧石油天然气企业和采矿企业。制造业(7%)比重相对较大,因为少数几家上市的国有股占大头的公司,占了行业的2/3,包括美国的通用汽车和日本烟草。
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国有企业的现状
在非OECD国家,由于各种原因,国有企业有着更重要的地位。本文重点关注印度和巴西,因为这两个国家有相对较高的国有经济比重。
(一)印度国有企业简况
印度国有企业情况较为复杂。印度国有企业有政府公司、公共公司、部门企业等多种形式。在层级上,与中国类似,既有中央政府控股的中央国有企业,也有邦政府控股的地方国有企业。
截至2006年3月31日,印度的中央国有企业有576家,总投资为482544千万印度币;地方国有企业1042家,总投资为259184千万印度币;合计印度国有企业有1618家,总投资为741728千万印度币。
在印度,尽管国有企业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到2006—2007年时,印度的国有企业仍然在其国民经济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在印度,国有企业增加值占其GDP的比重从1993—1994年的17.5%下降到2006—2007年的13.2%,但在公共部门GDP中,国有企业的贡献仍在60%以上,其比重从1993—1994年的68.3%下降到2006—2007年的61.5%。印度国有企业的就业贡献也较大。可见,在2005—2006年时,除去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占企业界就业人数比重为40.5%。
对于印度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可用国有企业在该行业中的增加值贡献来表示。2005—2006年,印度国有企业在以下一些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按国有企业在该行业中的增加值贡献计算):在公用事业GDP中占67.73%,占社区服务和个人服务业GDP的47.65%,占交通、仓储和通信业GDP的39.16%,占银行、保险、房地产和商业服务业GDP的19.62%,占制造业GDP的14.22%,占建筑业GDP的7.28%,占农业GDP的3.06%。
(二)巴西国有企业简况
截至2008年,巴西联邦政府拥有的国有企业有127家:其中21家是公众公司,其他106家国有企业中的25家为政府绝对控股,另外81家政府是小股东。
截至2008年年底,巴西联邦政府控制的所有国有企业资产价值为851亿美元,按资产价值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如下:48.1%分布在石油行业,主要是PETROBRAS公司;其次是金融机构,占33.0%,具体而言是6家银行,其中有2家公众银行和4家政府控股的银行;再次是电力行业,占6.8%;资产管理行业占5.0%;交通行业占2.1%;邮政服务占1.6%;其他行业的资产比重均低于1%。
结论与启示
前文整理分析了全球国有企业发展的现状,从中可以得出几点结论与启示:
一是国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仍广泛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虽然历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席卷全球的私有化浪潮,全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已大大减少,但无论是在发达国家俱乐部的OECD国家,还是在非OECD的新兴市场国家,国有企业及类似的实体在很多国家的经济中仍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2010—2011财政年度,在2000家全球最大的上市公司中,亦有204家是国有企业。这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确定的“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有着全球发展实践依据的。
二是在国有经济布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日益集中于少数具有重要战略性的行业。
如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公用事业,金融,资源能源等行业。这一点,无论是OECD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趋势都基本相同。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公用事业(电信、电力和燃气、交通及其他公用事业)在OECD国家的国有经济中占了资产价值的一半。这说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确定的我国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是非常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
三是混合所有制是全球范围内国有企业的重要实现形式。
首先,在2010—2011财政年度的2000家全球最大的上市公司中,有204家是国有企业,这些显然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其次,在有数据的28个OECD国家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份超过50%的上市公司就有48家,资产价值超过5000亿美元;国有股份在10%—50%的上市公司有54家,资产价值接近7700亿美元;这两类企业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再次,尽管各OECD国家在上市公司中持有少数国有股权的原因各异,但政府与其他投资者达成股东协议使国家在决策领域仍然保有重要影响和优先权的情况并不罕见,即政府可以通过“金股”制度来保持对某企业或某领域的控制力。全球范围内这些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的实践是值得我国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参考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