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兰日旭对记者表示,这一顶层设计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步。我国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以增进老百姓福祉为根本目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逐渐打破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教育、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的差别,让农民群体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能够释放出长远的改革和制度红利。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户口一分为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间的生产要素流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1.74亿,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城乡差别依托二元化的城乡户籍制度而存在,使得大量非城镇户籍人口,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福利待遇,也制约了新型城镇化改革红利的释放。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将带来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的流动和融合,为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新的引擎。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经济发展战略专家吕风勇认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以及城市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这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基本保障,比如保障性住房等。同时,进城务工人员的租房支出和消费支出也会增加,相应地会带动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可以释放出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以及内在潜力。
实际上,在过去多年的城乡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这些人口虽然在身份上与城市居民不同,但是在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上已十分接近,且知识层次和产业技能较高。今年年初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如果户籍制度改革能够促使其在新型城镇化中实现身份转换,那么不仅会提高他们的生活条件以及社会保障水平,还能促进我国整体消费结构的改善。
此次国务院文件从户籍改革、就业保障以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并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实施步骤。而如果能够顺利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那么由此可触发的消费需求是可以预期的,同时还能带动和激发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力,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后,农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都将增强。
另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还需要完善就业体系、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配套改革的同时推进,只有增强中小城市容纳就业的能力,才能顺利实现向一元户籍制度的过渡。在户籍改革和新型城镇化中还需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总体来看,配套户籍制度改革还需有相当规模的民生投入,而这也要求,在新型城镇化中必须提高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