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提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一个老话题。就在该公报发布之前,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所谓全国统筹是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其核心是养老基金的统收统支。将“小蓄水池”变成“大蓄水池”的优势显而易见,然而,纵使连续两年被列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也并不意味着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在短期内会有根本性突破。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郭凡礼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省级统筹制度的建立较为简单,在实现省级养老金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区域养老金管理中心或是更好选择。那么,如今31个省份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是否意味着全国统筹的时机已经较为成熟?
事实远远没有字面上那么简单美好。公报宣称的“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从未获得学界认可。
从统筹核心看,只有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的统收统支,才真正实现了“省级统筹”,具备继续拔高调度层次的基础。而事实上,政策规定只要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就算建立省级统筹,基金还是分散于市县,全国统筹单位多达2000个。
郭凡礼表示,养老金全国统筹并不具备非常良好的现实基础,来自地方政府、国企、民企等方面的阻力长期存在。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教授张劲涛强调,养老金全国统一的最大障碍就是各地区的收入水平差距太大。
“统一以后,应该是全国按照统一的养老金收费和支付标准收取和支付养老金,而不再与各地的工资水平挂钩,这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中央政府强有力的转移支付支持是无法实现的。”张劲涛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如果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收入水平低的地方提供养老金补贴,按同一标准比例缴费的情况下,其实际筹集的养老金总额差距非常悬殊。
然而,专项转移支付绝非百利无害的灵丹妙药,其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权力寻租行为一直颇为人诟病,若令其大规模作用于本已矛盾频生、争议不断的养老机制,可能引发的麻烦恐将超过统筹的好处。
张劲涛还谈道,要改目前的养老金收费为社会保险税,才能在全国统一。收费的情况下,不用说各地之间,就是本地企业在不缴费的情况下其员工都没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缴费是权利与义务对等,而社会保险税下,交税与享受养老待遇是分开的。“但目前我们还不具备改费为税的条件,财政部曾专门建立项目论证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可能性,结果是目前不具备开征社会保险税的条件。目前,我个人认为还是如此。”
在张劲涛看来,对于养老金的全国统筹,高层若下定决心可以做到,但做到之后,“劫富济贫”的力度相当大,恐将影响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和经济发展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劫富济贫本身是好事,但其带来的经济效率代价也是非常大的。”
郭凡礼亦强调,建立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必要性尚有待考究。一方面,我国东中西部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养老成本差异较大,养老金缴纳、管理过程涉及诸多部门利益博弈,全国统筹不利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另一方面,全国统筹容易滋生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不良现象。“全国统筹并不能解决当前养老金在缴纳、管理、运作、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漏洞,尤其是城镇居民养老与农村居民养老、国企养老金和民企养老金之间巨大的差异容易引起社会民众的广泛不满。”他建议通过简化程序、完善监管来解决养老金统筹过程中各环节所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