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苏州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昨天记者获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调整标准下限从原来的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即由1370元调整至2010元,上调幅度达46.7%;上限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即15400元。
最低2010元最高15400元
本次调整范围为苏州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400元,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相比2012年度的13600元最高缴存基数,上调了1800元,上调幅度为13.2%。
值得一提的是,与去年有所不同的是,此次调整新规定,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即2010元。相比2012年度的最低缴存基数为当年公布的月工资标准1370元,上调了640元,上调幅度达到46.7%。
每月公积金至少多102元
“‘控高保低’是此次调整的一大特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建明说,将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低限额从原来的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上调幅度明显,近50%。
去年以13600元最高限额测算,按照12%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每月公积金各最高缴存1632元;按照1370元月最低收入,8%的缴存比例,每月公积金各最低缴存为110元;两者相差13.8倍。今年按照15400元最高限额测算,按12%的缴存比例,则最高各缴存1848元;按照2010元社保最低缴费基数,8%的缴存比例,则最低各缴存161元;两者相差缩小为10.5倍。调整后,每月公积金最少可增加102元,最高将增加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