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等季节因素的消落,3月份物价从2月份的高点向正常回落。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信息显示,3月份CPI(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8%;CPI环比下降0.9%,其中,食品价格下降2.9%,非食品价格上涨0.1%。在3月份2.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
从同比情况看,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从环比情况看,3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9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环比下降9.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3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分析,3月份CPI同比涨幅回落较多,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今年3月份CPI环比下降0.9%,表明3月份的价格水平比2月份低了不少,从统计上来讲就是新涨价因素减少了。另一方面,由于去年3月份CPI环比上涨了0.2%,今年3月份CPI同比指数的对比基数比今年2月份的对比基数高了,从统计上来讲就是翘尾因素减少了。发布的数据显示,在3月份2.1%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和2月份相比,分别减少约0.2和0.9个百分点。由于两者合计减少约1.1个百分点,因此3月份的CPI同比涨幅比2月份的3.2%回落1.1个百分点。在CPI同比涨幅回落的1.1个百分点中,新涨价因素减少的影响占81.8%,超过八成。
由此可见,3月份主要食品价格低于春节所在的2月份、CPI从2月份的高位回落是比较正常的。未来几个月,气候条件更加有利于鲜活农产品的生产,预计居民消费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
另据国家统计局的信息,3月份,PPI(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9%,环比持平(涨跌幅度为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0%,环比下降0.1%。一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