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2日,2013年首次欧盟财长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在推进金融交易税问题上取得一定进展,批准了德国、法国等11个欧元区成员国引进金融交易税,但包括英国在内的几个国家仍持反对态度。
欧盟执委会负责税务执委舍梅塔表示,虽然征收金融交易税并未获得欧盟成员国的一致同意,但11国率先开征金融交易税无论在欧盟还是在全球税收史上都是一个里程碑,为之后欧盟成员国在税收领域更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率先签字的这11国分别是法国、德国、比利时、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奥地利、希腊、意大利、西班牙、斯洛伐克和爱沙尼亚。
根据欧盟的规则,如果某个方案无法在所有成员国中取得一致,则不少于9个的成员国可以在“强化合作”的框架下采取统一行动,前提是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国投赞成票。这是欧盟历史上第三次通过启动“强化合作”模式允许部分成员国统一行动,在税收领域则是第一次。德国和法国一直是征收金融交易税的支持者,但由于英国的强烈抵制,德国和法国不得不使用“强化合作”模式在部分成员国之间实施这个税种。
事实上,在金融交易税问题上,英国一直与欧盟“唱反调”。英国认为引进金融交易税会影响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因此不会实施。根据金融交易税的要求,只要交易中买家或者卖家有一方处于实施了金融交易税的国家,不管交易在何处发生,这种税都会被强制征收。
根据之前的一项估算,如果这一税种在欧盟范围内推广,将给欧盟带来每年570亿欧元(约合758亿美元)财政收入。舍梅塔表示:“考虑到参与该体系的国家占欧盟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占欧元区经济总量的90%,从目前来看,金融交易税为这11个欧元区国家带来的税收比例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