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政策

www.jctrans.com 2012-7-4 15:35:00 财新网

导读:7月3日下午,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上全文发表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7月3日下午,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上全文发表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这是自上个月29日国家发改委于香港公布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获批的消息之后,首次正式对外发布详细的批复内容。

  《批复》包括22条具体政策,涵盖金融改革、财税体制、法律事务、人才引进、教育医疗、电信运营等六大方面,其中涉及金融改革的相关措施有8条之多,但细化方案暂无时间表。

  对于此前最引人关注的人民币跨境贷款问题,《批复》称,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肖亚非6月30日在陆家嘴论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与风险防范”专题分论坛上表示,深圳此次先行先试的政策最大突破就是跨境双向贷款。下一步深圳将从跨境双向贷款方面率先起步,建立一个正常人民币的回流、循环机制。

  另外,《批复》还提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其他具体措施包括: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允许香港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及独资医院;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根据CEPA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等。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6月30日在中央代表团在港联合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深圳前海应在资本可兑换程度较低的项目先行先试,考虑允许人民币双向贷款,即前海机构可对境外贷款,境外机构也可筹资给前海企业贷款 。

本文关键词:深圳,前海,跨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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