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欧委会提出一系列促进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的财政与经济改革措施,供6月份欧盟部长理事会和首脑会议讨论通过。
这些措施分为三部分:对27个成员国提出具体建议,并对欧元区提出整体建议;对面临宏观经济失衡风险的12个成员国进行深度评估;建议取消对保加利亚和德国的过度赤字程序,并取消对匈牙利实施的暂停使用2013年度团结基金的处罚。对成员国,欧委会建议,部分国家采取的财政整固措施应更有利于经济增长;立即采取行动缓解失业尤其是青年失业问题,以提高生产率,并实现技能和培训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在结构改革的基础上,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重点挖掘服务业、能源业和数字经济的增长与就业潜力。对欧元区,欧委会建议,大力建设包括银行联盟在内的全面经济与货币联盟,实施覆盖整个欧元区的金融监管和存款担保制度,为此应修改欧盟条约与成员国宪法,以取得民主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