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条例主要包括一般工资、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特殊情况、工资扣减等标准
记者近日从人社部获悉,早在5年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已经形成完整的“工资条例草案”(下称“草案”),之后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由于与多个部门在垄断行业工资调控、劳资双方利益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对草案的修改就基本被搁置。
目前的情况是,人社部已决定另辟途径,先参照草案逐步推出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等多项法规条例,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制定更为完善的工资收入调控的综合性文件。
由于草案对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较为详细、完整,而在工资集体协商、调控垄断行业工资等方面则存在不足,遭遇的阻力也较大,最乐观的预期是明年先出台“工资支付条例”。
先推“支付”立法
工资条例是工资收入调控的综合性文件,主要是解决职工工资的增长和保障问题,而工资支付条例则相对单一,重点解决的是工资支付问题,牵涉面较小。
人社部是参照工资条例草案中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来制定工资支付条例的。草案对于“工资支付”的规定,主要包括工资支付一般规定、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假期工资支付标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扣减、最低工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下一步,人社部将在此基础上,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先行制定工资支付条例。
近些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章,其中都有工资支付的内容,在被搁置的草案中,对“工资支付”与之前的相关规定既有一致的部分,又有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目前我国工资支付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农民工欠薪问题,“工资条例草案”中对“工资支付”将对农民工欠薪中最严重的建筑企业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
国企工资调控难出台
对于各项工资改革制度的出台时间,最乐观的预期是,工资支付条例有望在明年最先出台,而涉及国企工资调控、工资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等方面的改革制度,人社部方面暂时还没有较为明确的时间表。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在制定整个工资改革乃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凡涉及到国企工资调控、工资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等方面,都会受到来自垄断部门、垄断国企的巨大阻力。以国企工资改革为例,早在2009年初,人社部就决定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目的是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当时人社部方面掌握的情况是,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都在百万元以上,平均年薪达60多万。
在人社部的直接推动下,2009年9月,人社部联合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推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其外还明确了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监管职责。
虽然多部委都在参与国企工资政策调控,但是从近两年来看,国企高管畸高的年薪仍然是继续拉高社会平均工资的重要因素。
目前,人社部也开始着手制订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前者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效益要和工资挂钩,后者则是重点加大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