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也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3年至2011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不包括关税和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达47万多亿元,年均增长21.6%。
10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税收收入为20914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为31745亿元;2007年突破4万亿元、5万亿元两个台阶,达50846亿元;2009年突破6万亿元,达65472亿元;2010年突破7万亿元、8万亿元两个台阶,达80747亿元;2011年突破9万亿元,达99565亿元。
这是税收规模持续扩大的10年,也是税收结构不断优化的10年。10年来,货物和劳务税继续保持主体税收地位,但其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2002年,货物和劳务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67.55%,2011年为59.08%。与此同时,所得税比重明显提高,2002年,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21.97%,2009年至2011年,比重保持在24%至26%之间。从财产行为税看,2002年比重为8.37%,2011年比重为13.09%。
从区域结构看,在国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驱动下,东、中、西部地区向着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的方向发展,东部地区税收收入2011年比2002年增长5.4倍;中部地区增长5.7倍;西部地区受益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增长最快,增长6.5倍,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也由14%提高到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