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5省将上调非居民用电销售电价

www.jctrans.com 2011-5-31 9:07:00

导读: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部分地区工业用电价格每度已上涨约两分钱,但民用电价不变。

  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部分地区工业用电价格每度已上涨约两分钱,但民用电价不变。

  另据发改委消息,以下15省将上调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山西、青海、甘肃、江西、重庆、河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山东、湖南、安徽、河北、海南。其中,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度,山西上调幅度最高,每度上调3.09分,贵州上调幅度最低,每度上调1.24分。销售价格平均上调1.67分/千瓦时,山西上调幅度最高,上调2分4厘/千瓦时,四川最低,上调4厘/千瓦时。发改委同时表示,本次调整不涉及居民用电。分析称此次调价对CPI不会产生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也比较小。

  在本轮上调中,湖北、安徽、江西三省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将于6月1日同时调整,而其余12省份4月10日上网电价已经上调,6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

  发改委还表示,4月10日12省市上调电价所产生的十几亿前期垫付资金由电网企业消化,禁止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企业上网电价。

  发改委还称,本次调整非普遍调整,只调节重点地区,对于是否调整有两个考量:1.发电利用小时有没有达到标准。2.以省为单位,亏损面是否达到标准。

  对于近期多省市出现电力缺口的原因,发改委表示,原因复杂,总体来说是因为需求增长过快,电力供应跟不上需求。具体来说,一是结构性原因,部分地区发电装机不足。二是部分地区火电配比不合理,干旱时无法提供足够电量,如湖南、青海等省。三是电煤供应问题,电企过度依赖小煤窑,无合同煤企业缺煤。四是煤价大增,电价未及时调整,电企亏损致发电积极性不高。

本文关键词:15省,上调,非居民用电,电价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