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工作。
此次整治提升,主要针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规模、功能设置、营运服务等方面。整治提升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原则上高速公路每50至60公里设置一个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每70至100公里设置一个中心服务区。
具体整治工作分3步设施:第一步从今年4月11日至5月10日,用1个月时间,集中整治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厕所卫生、公共卫生、食品卫生,使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第二步,从今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0日,用1年时间,加快推进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65个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完善工作,实现服务设施设置、运营服务达标。完成新建26个、改扩建8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时,启动新建92个、改扩建75个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中心服务区工作。第三步,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的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中心服务区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运营服务达到规范标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方案》提出,各州市政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服务区的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单位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运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整治提升目标,按照相关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和营运服务管理规范,做好全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工作。以集中清理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以提高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质量为目标,全面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打造“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绿色”的云南公路品牌,使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服务区面貌显著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云南“全域旅游”窗口形象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