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9日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资金8亿元,专项用于“7.19”特大洪水灾毁普通公路恢复重建。其中,下达国省干线公路恢复重建资金28188万元,农村公路恢复重建资金51812万元。
此次下达省级资金重点补助石家庄、邯郸、邢台三个重灾区,兼顾保定、秦皇岛等其他受灾县(市、区)恢复重建。国省干线公路补助资金直接明确到具体实施项目,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由各地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我省水毁普通公路加快恢复重建,确保水毁道路在2017年底前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