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6月1日零时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一降两惠”启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降低10%左右。
近年来,宜昌市高速公路建设呈跨越式发展。记者从市交通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底,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76公里。 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凸显了宜昌市中部地区交通枢纽地位,方便了市民出行。
与此同时,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特别是沪渝高速通行费收费标准远高于重庆、四川、贵州等地山区高速。此前,长阳、恩施等地人大代表曾联合建议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2011 年11月15日零时起,湖北省物价局对沪渝高速公路宜都至白羊塘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由原1.05元/车公里,降为0.836元/车公里。
收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总体降低10%左右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对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车辆用户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的通 知》,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一降两惠”已于6月1日启动。
“一降”是指:全省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总体降低10%左右。
“两惠”是指:货车优惠、客车优惠。对办理我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通衢卡”并实行刷卡交费的货车,给予正常合法装载部分的通行费给予10%的 优惠,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部分不予优惠。货车在使用“通衢卡”刷卡缴纳通行费时,直接按优惠标准予以扣减。
客车优惠:延续对我省高速公路ETC用户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按照通行费标准的5%给予优惠,即所有电子收费用户在通行省内高速公路时将继续 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优惠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5月31日。
使用“通衢卡”货车,属于正常合法装载部分再享10%优惠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规定,“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
高速公路“通衢卡”分储值卡和记账卡。按照交通运输部电子收费(ETC)全国联网要求,我省“通衢卡”与车辆牌照绑定,实行一车一卡,专车专 用,不仅可在省内联网高速公路通行使用,还可在全国已联网的29个省份(含自治区和直辖市)高速公路上通行使用。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现阶段暂只对本省籍车辆办理),可携带货车单位用户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 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车辆的行驶证及其复印件;货车个人用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需办理“通衢卡”车辆的行驶证及其复印件前往 湖北省电子收费专项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通衢卡”。
另外,由于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无法办理电子标签通行ETC车道,目前仅办理“通衢卡”。货车持“通衢卡”只能通行人工车道,不能通行ETC专用 车道。车辆在入口不需要领取发放的普通通行卡,直接将“通衢卡”交给收费员刷卡,出站时,再把“通衢卡”交给收费员刷卡缴纳通行费即可,系统将 直接按10%的优惠标准予以扣减。
据介绍,“湖北高速ETC”微信公众号推出通行记录查询功能,用户可将“通衢卡”与微信绑定,进行通行记录和消费明细查询。另外,用户可以使 用“湖北高速ETC”在线审核功能,在微信端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前往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