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山西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实行货车大幅优惠减费政策,优惠期暂定1年”,这是记者19日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袁清茂说,“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的精神,我厅决定出台此次大幅优惠减费政策,这将加快交通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交通运输发展的新成果,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
此次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所有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12%的优惠;二是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20%的优惠;三是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在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出享受现行收费标准50%的优惠;四是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优惠期暂定1年。
据介绍,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可切实降低山西省物流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省内集中连片贫困区实现脱贫目标,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物流主通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