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将正式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工作,推进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新、吴峰枫,副市长朱爱勋参加会议。
《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立足我市公共交通城乡一体化和多元化发展实际,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对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安全管理、扶持保障以及公共汽车运营服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条例》在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