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旺
灵山县陆屋、檀圩二级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一个多月了,但收费岗亭迟迟未拆除。当地居民称,停止收费的岗亭既不美观也存在安全隐患。
1月19日,灵山县居民刘生生致电南国早报新闻热线反映,灵山檀圩二级公路收费站已经于去年12月份取消收费,可收费岗亭却没见拆除。
“现在这些没拆的岗亭没有灯。地磅拆除了,路面却没有修整,一些不熟悉路况的车子如果不注意,就会撞上。”刘先生说,他已经看见过两辆摩托车在这里摔倒了。
他提出质疑,收费站停止收费后,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拆除,可如今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为何岗亭无人拆,路面也无人修。
记者在檀圩收费站看到,岗亭内杂物凌乱堆放,由于地磅被拆,不少路段凹凸不平。附近的居民说,有时候一些流浪人员蜗居岗亭,甚至一些吸毒人员也躲在岗亭。
记者了解到,陆屋收费站、檀圩收费站于去年12月7日停止收费,那岗亭拆除工作应由谁负责呢?
19日上午,记者咨询钦州市公路处,市公路处负责人周主任表示,这两个收费站由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管理。
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则否认了上述说法,称这两个收费站此前由钦州檀陆公路有限公司进行收费。
钦州檀陆公路有限公司一名自称姓苏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于2005年签了代理收费的合同,但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要负责拆除,“我们只管收费不管拆,你们要找公路管理部门和政府部门。”该工作人员说,此前在决定停止收费的会议上,他曾将收费站拆除工作等问题提出,但并未见与会部门表态。
“我们领导说,这个问题应该找县政府,我们没有拆除的权力。”19日下午,灵山公路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答复记者。
她介绍,灵山陆屋收费站、檀圩收费站背景较为特殊,虽然公路管理部门与县委、县政府和钦陆一级公路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合同,但主体方应为灵山县政府,拆除有关工作需找政府。
接着,记者通过灵山县委宣传部,联系到了灵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拆除工作应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灵山县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并不负责管理这两个收费站,这得找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