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自开工以来,始终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水利部批复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甘肃省水利厅、兰州市水行政部门提出的各项水保工作要求,克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不利因素,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切实把“建成绿色公路、保障生态文明”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从管理机制、管理模式和方法等方面开展创新,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使全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实现了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步双赢。
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办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总结出了“一个统一、两个重心、三条原则、四项措施”的工作方法。
“一个统一”即坚持由项目办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任务,树立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管理理念,对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按标段进行划分,并置于统一的考核管理单元中。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和保护基本原则,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对项目所在地流域水土保持管理与保护的责任。为了落实好本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责任,项目办吸收借鉴各类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方面的良好经验和做法,编辑印发了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手册》,为参建单位做好水保工作做好指导。
“两个重心”即狠抓取、弃土场和临时工程这两个水土保持工作重心。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取土场8个,弃土场40个,因项目立项设计早、正式开工晚,从立项至开工相差七年时间,项目沿线地形、地貌变化很大。并且受征地拆迁因素影响,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近40%的弃土场因无法征用发生变更。项目办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水行政部门,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进一步优化落实取、弃土场方案设计,确保程序合法、方案合理、措施到位,促进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条原则”即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坚持贯彻执行主体工程与水保工程“三同时”原则、坚持主体方案设计落实“最小的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原则、坚决执行“谁破坏、谁恢复”原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落实“三同时”原则,是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水土保持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全体参建人员水保意识。通过培训,参建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水土保持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水土保持逐渐融入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水保监测检查制度,保证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项目开工伊始,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与黄委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其作为第三方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兰州南绕城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同时,兰州南绕城建设项目在日常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引入无人机进行航拍和巡查,通过定期大范围飞行快速巡查,及时了解每个区域、项目、分区的取、弃土及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快速准确直观地获取水土流失情况。
三是积极促进水土保持措施质量的提高,确保水保设施发挥有效作用。四是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地方政府和水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支持。项目办主动定期与甘肃省水土保持局及各相关县区水保站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察看、座谈等方式,积极谋求政府部门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
两年来,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2016年8月中旬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的年度检查通报中,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获得了检查组一致肯定,排名片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