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基础先导作用,建设好农村公路。严格执行涪陵区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力争实现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300公里以上、危桥改造25座以上、建设渡口改车行桥10座以上。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好农村公路。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交通管理所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乡镇交管所委托执法。目前,全区25个乡镇街道设置了交通管理所,人员配备达到82人,实现有农村公路的乡镇交管所设置率100%。
三是破解养护资金难题,养护好农村公路。进一步修订《涪陵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涪陵区财政整合市级配套资金,继续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并根据市级补助资金逐年提高。严格养护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年度交通工作考核和下一年农村公路计划下达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水毁和应急抢险。
四是完善运输服务体系,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形成干支公路相连,客运站场配套,区、乡(镇)辐射、村村相连的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巩固农村客运“双百”目标成效基础上,稳妥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计划2017年新增农客线路8条,实现行政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到“十三五”末力争公交覆盖所有中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