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成立13年之久的水阁收费站,正式开始拆除,丽水市范围内所有普通公路全部取消收费。
按照公路建设“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办法,2002年7月5日起,53省道建起了水阁收费站,开始对丽水桃山至大港头段53省道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2004年,随着丽水市区的迅速扩大,原本地处丽水城郊的收费站址,早已纳入市区范围,水阁收费站于是沿53省道向外迁移了8公里,迁到了现在的位置。
2008年由于地方优惠政策出台、2012年取消了四自工程费,加上高速公路开通,导致车辆分流,冲卡与跟车逃票现象严重,2008年起,丽水市水阁公路收费站收费额出现明显下降,甚至运营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13年来,水阁收费站共收取通行费1.73亿元,其中2007年达到3107万元,但到了2014年仅为200多万元。
为了真正做到还路于民,2014年12月31日,水阁收费站开始停止收费。但因为相关移交手续及产权移交问题,原站址收费亭等相关设施未及时拆除,给过往车辆及沿线村民通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市交通运输部门经过前期筹划准备工作后,决定于6月19日对收费站遗留设施等进行拆除,同时做好路面的初步平整恢复工作。设施拆除工作预计将于6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