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公路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村公路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网络基本形成,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升,运输规范有序,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意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工作要“齐步走”,统筹协调推进。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管理养护和客运设施,同步做到路通车通,同步安排落实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
《意见》明确了农村道路的质量,新(改)建农村公路按等级公路标准建设,原则上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在拓宽资金来源方面,《意见》鼓励个人和企业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采取民主议定的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
而在积极发展客货运输方面,提出要严格落实各级财政对农村客运车辆按照不低于其保险费金额70%予以补贴等扶持政策。同时,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县(市、区)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网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