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工程已获环评批复,工程设计时速为80公里。批复要求,工程涉及的隧道、桥梁等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消水河大桥开建前须上移营山县涌泉乡饮用水取水口。
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位于南充市(蓬安县、营山县)和达州市(渠县、达川区、宣汉县、通川区)境内,由主线和复兴连接线组成,工程总投资129.79亿元,主线工程全长138.163公里。
批复要求,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路段的施工期及营运期,均应落实禁排措施。涉水桥梁应在枯水期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置,严禁污水、污泥直排进入水体。消水河大桥、巴河大桥等建设应设置径流收集系统,确保雨污水和事故泄漏危化品不进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
施工期间,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尽量采用当地物种,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并确保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此外,该工程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较多,批复要求工程设计优化调整线位及路基高度,减少基本农田占用,防止次生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