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2015 ]146号,正式批复我厅收回常德至安化(梅城)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同意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接管常安高速公路后续工程建设。
该项目全长95.305公里,由浙江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项目自2010年8月开工,计划于2013年9月建成通车。由于项目投资人资金困难,除个别控制性工程在施工外,全线大部分标段停工已近两年。
自项目停工以来,湖南厅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履约管理。多次约见项目投资人、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形成会议纪要,要求投资商在约定的时间全面复工,明确保留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力,并发书面违约通知书责成尽快筹措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审计。二是派驻工作组。我厅从省高管局和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派驻到项目上加强现场督查处理,第一时间掌握工程进展,帮助项目法人制订优化施工方案、理顺施工合同关系、协调处理施工环境等问题。三是加快项目调概审查。针对项目建设严重超概,建设资金短缺已影响到项目建设的问题,湖南厅加快审查,为投资人争取银行贷款及时提供依据。四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争取的信贷支持。帮助常安公司争取银行、信托公司的贷款。积极为常安项目牵线搭桥,协调督促常德市政府收购常德段,介绍山东高速等有实力的公司参与合作,力争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的困境。
虽经多方努力,常安公司仍无法落实后续建设资金,已无能力承担常安高速公路后续工程建设。根据2015年2月13日剑飞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关于常安高速公路项目处置会议精神,经省政府正式批准,湖南厅与投资人和项目公司正式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委托评估机构对项目已完工程和后续未完工程进行评估核定。同时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成立后续建设工作组,开展常安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在实施过程中,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在工程招标、资金支付方面存在诸多障碍,难以按预期目标推进。为清除障碍,有效落实《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根据2015年7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常安项目专题会议精神,我厅上报了请求收回特许经营权的请示,于9月24日获得批复。
湖南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复精神,继续抓好常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年内建成通车。该项目路面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已于9月30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