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福建省高速公路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共用服务区工作方案》(试行),对已建成和在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普通公路距离合理、符合共用条件的,将在论证基础上实施改造,有序实现优质服务资源共用。
对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普通公路距离合理、符合共用条件的,设计将统一规划,力争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与普通公路连接服务区改造工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投用。将在调研基础上提出试点方案,先行选择若干个交通量大、经济效益好、连接线里程较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试点,对位于特殊区位的服务区还将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探索建成连接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乡集镇等流量密集区域的交通中转联系节点,试点开展服务区客货接驳、仓储物流中转等业务。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再按照先国道后省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普通公路共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