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等级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1日,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15日。这是9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吐乌大高速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规定: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高等级公路包括吐鲁番、小草湖、盐湖、乌拉泊、阜康等五个主线收费站和柴窝堡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1日;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头屯河、玛纳斯、奎屯等三个主线收费站和三坪、昌吉、玛纳斯、乌兰乌苏、沙湾、安集海等六个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15日。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路建设贷款本息及运营养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