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日前下发的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我省将有15条原计划在“十三五”动建的高速公路,提前至今明两年开工建设,确保全省在“十二五”末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5000公里。其中,涉及福州市的有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
福州2条高速公路纳入提前开工计划
这15条提前启动开工的高速公路建设里程合计782公里,投资估算为800亿元。
其中9条属于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的项目是:厦蓉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漳州天宝至龙岩红坊段,建设里程126公里,投资估算135亿元;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建设里程54公里,投资估算22亿元;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安溪至永春达埔段,建设里程25公里,投资估算22亿元;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三明尤溪段,建设里程25公里,投资估算22亿元;沙县至厦门高速公路三明尤溪至沙县段,建设里程59公里,投资估算51亿元;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建设里程32公里,投资估算26亿元;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建设里程44公里,投资估算34亿元;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建设里程67公里,投资估算80亿元;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大桥,建设里程19公里,投资估算41亿元。
6条属于地方高速公路路网的项目是: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建设里程28公里,投资估算57亿元;漳州至大埔高速公路,建设里程90公里,投资估算82亿元;龙岩永定至上杭高速公路,建设里程50公里,投资估算46亿元;宁德屏古支线,建设里程54公里,投资估算40亿元;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建设里程40公里,投资估算55亿元;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建设里程69公里,投资估算61亿元。
社会投资项目每公里补助400万元
通知表示,对上述15个项目,如属于社会资本建设的,省级将给予每公里400万元投资补助;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国高网项目,交通运输部对项目的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并全部由市级持股,项目资本金扣除交通运输部投资后的不足部分由省市按51∶49比例出资(公司双方具体持股比例待交通运输部投资确定后按此原则测算确定);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地方网项目,省市按40∶60比例出资,交通运输部对项目的补助作为项目资本金并全部由市级持股;继续执行“一项目一平衡”政策,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和县级政府负责承担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平衡。其他省网规划项目由各设区市负责筹资建设或引进社会资金建设。
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资本金贴息
通知称,省里将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2014年至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亿元用于高速公路省级资本金债务贴息;省财政每年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融资需要及财政增收情况统筹考虑给予贴息支持。原来出台的“从2012年起,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量部分由省级全额统筹用于交通建设,同时增量部分不再计提水利建设基金,上述资金在2015年前全额用于高速公路省级债务利息贴息或省级资本金投入”的政策延续至2018年末。
通知还说,我省将减征相关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12月31日前,全省高速公路新开工建设项目按国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缴交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留存部分全额返还高速公路公司用于水土保持工作;对使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森林资源补偿费,所收资金用于高速公路两侧红线内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