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我国首只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正式亮相广东,共计发行148亿元,优先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作为首只进行评级的地方债,本次发行的广东债获得了AAA的评级。
债券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等
债券将分三期进行招标,期限分别为5年、7年和10年,对应的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9.2亿元、44.4亿元和44.4亿元。5年期及7年期的广东省政府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的广东省政府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等4家机构中标,成为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财政厅制定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和广东省人大审议,建议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在确保完成国家有关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将债券资金用于广东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广东金融生态环境较好
2014年,财政部选取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试点地区在发债前必须对各期限地方债进行综合性评级。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A、B、C三等,每等级当中又分为三级,共九级。AAA级是最高级,表示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
广东地方政府债评级方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认为,广东省财力较强,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稳定性较高,财政平衡能力强;政府性基金收入对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依赖。广东省政府债务增长速度较慢,财政资金的流动性较好,且不良贷款率较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较好。
2013年年底,广东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153亿元,除深圳外,广东地区债务余额8621亿元,全省总债务率59.41%。
2009年至2013年,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和自行发行的方式,广东省累计发行了7期广东省政府债券,总计金额430亿元。经广东省人大批准,这些资金被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普通公路发展等重大项目,有力推进了广东省惠民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