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铁路运输业务主要由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铁运分公司”)负责运营,其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由政府物价部门定期核定。
鉴于,铁运分公司于2012年4月起执行的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2]66号文件核定的运价有效期2年(自2012年4月15日至 2014年4月14日)已届满。在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运价有效期届满前,铁运分公司向淮南市物价局报送了《关于继续执行省物价局核定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的请示》(铁运运价[2014]9号)。淮南市物价局经调查核算、并结合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实际运营情况,报请安徽省物价局核准。
近日,铁运分公司收到安徽省物价局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的批复》(皖价服函[2014]66号)和淮南市物价局出具的《关于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的函》(淮价服函[2014]9号)。同意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继续为每吨19.60元,期限3年(自2014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10号)精神,自2014年2月15日起,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铁运分公司可以在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运价水平以下,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报淮南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目前,铁运分公司已根据省、市物价部门的批复,及时办理了《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做好了价格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