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乐志 孙菁
“我就觉得一直在左边车道超车能方便点,没想到违法了,以后肯定会注意的。”4月17日上午,辽宁的货车司机赵师傅驾驶着货车在荣乌高速行驶,因为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被招远交警查处。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招远交警大队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4月1日起,在荣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至6月30日。行动至今,招远交警大队已查处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违法行为30余起,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宣传教育4000余人,形成了对招远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强势管控。
司机称占据车道只为方便
民警提醒驾驶员 各行其道才能保障安全
作为我国交通主干道,高速公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型车辆也占据了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半壁江山”。近年来,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法占用左侧车道行为现象突出,尤其是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据了解,大部分司机称占据车道,只是为了超车方便,但交通管理实际状况显示,大型车辆长期占用左侧车道,影响了其他小型车辆的正常通行和视觉范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招远交警大队印制了《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材料》,在高速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向过往大型车辆司机广泛发放,介绍高速公路大车行驶规则。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各行其道能够保障行车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希望司机能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5种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 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中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根据这一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予以查纠,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1、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是不允许进入左侧车道行驶的,但考虑到我省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超车时,允许临时借用左侧车道,但超车时时速不得低于80公里,超车后要立即返回右侧车道,禁止超车后继续占用左侧车道行驶。
2、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禁止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驶入最左侧车道。
3、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中间车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72公里。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
5、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反指示标志在上坡路段超车的。
此次集中整治交警部门将加强巡逻管控 重点进行电子取证
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速极快,而且公路里程较长,在集中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巡逻管控,强化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通过相机、执法记录仪、测速仪、固定监控设施等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将车辆引导至服务区、收费站进行现场处罚;对于无法进行现场处罚的,相关车辆违法行为将录入全省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同时,将车辆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违法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确保每一起违法都得到严厉查处。招远交警大队介绍,希望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能够让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行为大幅度减少,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