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简称《规定》)进行修订,加大国际道路运输线路扶持力度。
新的《规定》以“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新门户和新枢纽”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先行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支持港口、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水利、信息、口岸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新的《规定》明确,对进出北部湾港和东兴、友谊关口岸,凭祥铁路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按其实际燃油费的50%给予补助,同一条线路连续补助3年,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政府和客货运班线始发地政府各承担50%。